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发表时间: 2024-06-14 18:49:31 作者: 产品中心
《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2018年以来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永强塘河综合整治攻坚(2023—2024年)工作任务》,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排查全面修复排水管网,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生活小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为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一)做实提质增效。按“点、线、面、网”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活小区开展全面系统的提质增效工作。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部分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工程的生活小区存在的管道错接乱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运维管理不规范、管网走向标识不清、排污(水)口异常排污、台帐收集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重点加强隐蔽工程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做好隐
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存档,对有一定的问题督促实施工程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形,不予竣工验收交付。
(三)强化运行维护。鼓励生活小区排水管网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专业化运维,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机制。加强运维单位监督管理,开展定期考核,完善奖惩和退出机制。依托专业化运维队伍,推行标准化运维,做好排水户、预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等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工作。
(四)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核查、抽查、督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核实排查是否全面、建设是否全覆盖、成效是否明显、资料是否齐全、运维是否落实等方面内容。重点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黑臭水体、各级各类曝光和群众举报等问题,实行动态监管。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5日前,各街道按建成时间分别梳理2018年之前和之后建成的生活小区清单(附件1)。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街道对照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和参考重点(附件2)组织并且开展排查整治,整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永中断面周边2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底前,永中街道要全面完成辖区内生活小区(含自建房)“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第
三阶段完成时限为2024年10月底前,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要全面完成辖区内生活小区(含自建房)“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其他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已列入三年拆迁计划的生活小区(含自建房)结合实际的拆迁安排,经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暂缓实施。
(三)督导提升阶段。区有关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并且开展检查督导,察觉缺陷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各街道在排查整治完成后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工作是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区各相关单位要格外的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禁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抓细抓实专项行动。成立以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建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研判分析、协调督查组织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同时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科室负责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要素保障。探索建立业主自筹、政府补助、专业运维的长效模式,针对水污染防治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和运维项目,区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相关的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有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纳入“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监督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建立协调机制。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坚持部门、街道、社区协同,建立联合检查和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对违法排水、排污行为,要多措并举,打防结合,管出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涉水有关规定法律法规宣传,增强群众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对乱排污水的单位和企业进行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
对照省建设厅和省治水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建城发〔2019〕193号)、市府办《关于印发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68号)以及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73号),结合“污水零直排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对比污水总出口晴天、雨天水量水质变化,有条件的可安排晴天采排水高峰期瞬时样,雨天采降雨开始1—2小时内瞬时样备查(主要包括COD、氨氮、总磷)。
1.检查室外雨污水管是否布局清晰、管网走向是否明确;是否存在景观阳台处有洗衣、厨房废水私接入雨水管的情况。
2.根据室外雨水管系统走向,首先检查小区雨水总出水口检查井,再随机抽取小区内雨水井,晴天检查时,井内是否有进水(流动),井内底座应完好无渗漏,雨水应清澈且经沉淀水质有明显分层;建议每3—5个检查井检查一次,截流井、交汇井等重点检查井应仔细排查。
3.根据室外污水管系统走向,建议每3—5个检查井检查一次,①若是砖砌污水井,检查井壁是否竖直,砌筑水泥砂浆填充是否到位无通缝,检查井内外均应水泥砂浆粉刷到位且抹面必须压光(即内外井壁均应抹面至油面,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保证表面平整,深浅一致;②检查井底导流槽需平顺圆滑,尺寸是否设置合理,是否密封,无渗漏问题;③若为预制检查井,检查与管网连接处是否填充到位无通缝;④水位高无法查看时,可以看上下游井有无水位差、污水是否有流动、渗漏等。
4.仔细检查雨污水检查井情况,①井内是否存在管道混接、错接、乱接、穿管等问题,井内底泥是否淤积、未及时清理;②雨、污水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设施,根据需求安装爬梯,井室盖板尺寸与人孔位置应准确、吻合;③鼓励有条件的可开展水质检测(氨氮、COD等水质指标),重点检测雨水管总排放口水质是否达标以及污水管总排放口出水水质浓度是否过低。
5.如发现疑似混接的管道,可顺着管道方向就近灌水,判断是否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6.小区周边若有河道,则需检查入河雨水口是否已做到“晴天无污水排出”,排水口标牌标识规范、标识信息及时更新。
1.调查技术报告及相关测绘图纸资料,查看生活小区的雨污水管网图(需核对图纸是否准确),确定是否有独立、完善的雨污水系统;
4.符合《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格式要求的验收证明。
长效管理机制材料,核实是否建立实施雨水、污水管网定期巡查、整改机制,重点检查日常清通、清淤等维养记录。
完成永中街道生活小区(自建房立管及最后一米纳管)排水管网“回头看”排查整治。
完成海滨、永兴、沙城街道生活小区(自建房立管及最后一米纳管)排水管网“回头看”排查整治。
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网上公开).doc.doc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
《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行动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为进一步提升水生态环境质量,巩固2018年以来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根据《永强塘河综合整治攻坚(2023—2024年)工作任务》,结合全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全面排查全面修复排水管网,建立完善长效运维机制,基本实现生活小区污水“应截尽截、应处尽处”,为持续改善全区水生态环境质量提供坚实保障。
(一)做实提质增效。按“点、线、面、网”相结合的方式,对生活小区开展全面系统的提质增效工作。科学制定方案,严格责任落实,进一步发现和解决部分实施“污水零直排区”工程的生活小区存在的管道错接乱接混接、雨污分流不彻底、运维管理不规范、管网走向标识不清、排污(水)口异常排污、台帐收集管理不完善等问题。
(二)规范项目管理。严格落实质量终身责任制,强化项目设计、招投标、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等全过程监管,严把材料和施工质量关,重点加强隐蔽工程监督管理和质量验收,做好隐
蔽工程施工影像资料存档,对存在问题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情形,不予竣工验收交付。
(三)强化运行维护。鼓励生活小区排水管网委托市政排水管网运行维护单位实施专业化运维,配套建立责权明晰的工作机制。加强运维单位监督管理,开展定期考核,完善奖惩和退出机制。依托专业化运维队伍,推行标准化运维,做好排水户、预处理设施、排水管网及配套设施等日常巡查、养护、维修工作。
(四)实行动态监管。建立问题发现机制,通过核查、抽查、督查、“回头看”、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核实排查是否全面、建设是否全覆盖、成效是否明显、资料是否齐全、运维是否落实等方面内容。重点结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恶化、黑臭水体、各级各类曝光和群众举报等问题,实行动态监管。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5日前,各街道按建成时间分别梳理2018年之前和之后建成的生活小区清单(附件1)。
(二)排查整治阶段。各街道对照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要求、《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和参考重点(附件2)组织开展排查整治,整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完成时限为2023年6月底前,完成永中断面周边22个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第二阶段完成时限为2023年12月底前,永中街道要全面完成辖区内生活小区(含自建房)“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第
三阶段完成时限为2024年10月底前,海滨街道、永兴街道、沙城街道要全面完成辖区内生活小区(含自建房)“污水零直排区”排查整治任务,其他街道结合辖区实际统筹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对已列入三年拆迁计划的生活小区(含自建房)结合实际的拆迁安排,经专班研究同意后可暂缓实施。
(三)督导提升阶段。区相关部门要不定期组织开展检查督导,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进行交办并跟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各街道在排查整治完成后要落实长效管理机制,落实日常养护、管理责任。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工作是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的重要举措,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底线意识,明确职责、细化分工,严禁弄虚作假、敷衍整改,抓细抓实专项行动。成立以区住建局分管负责人为组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水建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各街道分管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研判分析、协调督查组织实施中遇到重大问题。同时各相关单位需明确一名科室负责人(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二)落实要素保障。探索建立业主自筹、政府补助、专业运维的长效模式,针对水污染防治等公共利益需要的建设和运维项目,区财政部门加大资金支持和保障力度。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设计、施工、监理、长效运维等单位的监督监管。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意识,严格落实工程建设相关标准与验收要求,确保把建设工程做成放心优质工程。
(三)强化监督考核。把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纳入“五水共治”年度考核。区住建局要牵头做好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监督考核工作,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单位要落实督办、通报、约谈制度,对工作突出的单位给予表扬。区住建局、区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加强对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整治提升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
(四)建立协调机制。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点多、线长、面广,是一项复杂的系统性工程,要坚持部门、街道、社区协同,建立联合检查和执法机制,形成合力。对违法排水、排污行为,要多措并举,打防结合,管出成效。
(五)加强宣传引导。加强涉水相关法律和法规宣传,增强群众自律意识,自觉履行治水社会责任。加强信息公开,拓宽公众参与平台,畅通监督渠道,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建设的浓厚氛围。同时要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对乱排污水的单位和公司进行曝光,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惩处。
对照省建设厅和省治水办联合印发《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的通知》(浙建城发〔2019〕193号)、市府办《关于印发温州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温政办〔2018〕68号)以及市住建局《关于逐步加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质量管理的通知》(温住建发〔2020〕73号),结合“污水零直排区”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重点排查以下内容:
对比污水总出口晴天、雨天水量水质变化,有条件的可安排晴天采排水高峰期瞬时样,雨天采降雨开始1—2小时内瞬时样备查(最重要的包含COD、氨氮、总磷)。
1.检查室外雨污水管是否布局清晰、管网走向是否明确;是不是真的存在景观阳台处有洗衣、厨房废水私接入雨水管的情况。
2.根据室外雨水管系统走向,首先检查小区雨水总出水口检查井,再随机抽取小区内雨水井,晴天检查时,井内是否有进水(流动),井内底座应完好无渗漏,雨水应清澈且经沉淀水质有明显分层;建议每3—5个检查井检查一次,截流井、交汇井等重点检查井应仔细排查。
3.根据室外污水管系统走向,建议每3—5个检查井检查一次,①若是砖砌污水井,检查井壁是否竖直,砌筑水泥砂浆填充是不是到位无通缝,检查井内外均应水泥砂浆粉刷到位且抹面必须压光(即内外井壁均应抹面至油面,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保证表面平整,深浅一致;②检查井底导流槽需平顺圆滑,尺寸是不是设置合理,是否密封,无渗漏问题;③若为预制检查井,检查与管网连接处是否填充到位无通缝;④水位高无法查看时,可以看上下游井有无水位差、污水是否有流动、渗漏等。
4.仔细检查雨污水检查井情况,①井内是不是真的存在管道混接、错接、乱接、穿管等问题,井内底泥是否淤积、未及时清洗整理;②雨、污水检查井应安装防坠落设施,依据需求安装爬梯,井室盖板尺寸与人孔位置应准确、吻合;③鼓励有条件的可开展水质检测(氨氮、COD等水质指标),重点检测雨水管总排放口水质是否达标以及污水管总排放口出水水质浓度是否过低。
5.如发现疑似混接的管道,可顺着管道方向就近灌水,判断是不是真的存在雨污混接问题。
6.小区周边若有河道,则需检查入河雨水口是否已做到“晴天无污水排出”,排水口标牌标识规范、标识信息及时更新。
1.调查技术报告及相关测绘图纸资料,查看生活小区的雨污水管网图(需核对图纸是否准确),确定是不是有独立、完善的雨污水系统;
4.符合《浙江省城镇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建设验收评分标准(试行)》格式要求的验收证明。
长效管理机制材料,核实是否建立实施雨水、污水管网定期巡查、整改机制,重点检查日常清通、清淤等维养记录。
完成永中街道生活小区(自建房立管及最后一米纳管)排水管网“回头看”排查整治。
完成海滨、永兴、沙城街道生活小区(自建房立管及最后一米纳管)排水管网“回头看”排查整治。
关于印发龙湾区生活小区“污水零直排区” 整治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网上公开).doc.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