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万州区太白街道2023年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实施方案
发表时间: 2024-10-07 07:56:51 作者: 常见问题
为持续巩固脱贫攻坚住房保障成果,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按区住房城乡建委《关于下达
按照2023年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下达计划,强化措施,制定月度改造计划,倒计时安排工期,强力推进,针对不同地域危房,因村施策、因户施策,落实村级危房改造责任人,逐村逐户制定改造计划,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尽量缩短危房改造施工工期,确保在2023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次下达的危房改造任务,并督促农户尽快入住。同时,在危房改造过渡期间,分类采取一定的措施保障危房改造户住房安全。对新识别或动态排查中发现的符合改造政策的6类低收入群体,在履行相关审批、审核程序后,立即纳入危房改造范围实施改造。
(一)D级危房。以拆除重建、置换房屋、购买房屋为主要形式。对拆除重建的危房如果分布较散或偏僻独户,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就近集中选点建设,确实无法集中建设的,可就地就近改建。规环办可协助农户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公司或建筑工匠采用农户自建或统一代建的方式建设;对集中安置点或无自力能力的贫困户,在征得农户同意后,统一委托代建。实施统一建设的,应最大限度地考虑农户生产耕作半径和生活便利,以村为单位合理选址定点。政府统建且房屋重建资金全部由国家补助的,房屋产权可确定为村集体所有,农户仅拥有居住权。对少数确无条件集中建设的改造户,可置换符合住用安全性能条件的闲置农房、村校校舍、集体办公用房、企业用房等,在乡村环中心的指导下,完善房屋产权移交手续;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可进入农民新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购(建)房,也可进(集)镇购买安全房屋等。改造完成后,原旧房属于“连体房”、“夹心房”的,要对旧房采取封存措施;原旧房不属于“连体房”、“夹心房”的,要对旧房进行拆除,防止“建新未拆旧”问题。
(二)C级危房。将排除房屋建筑结构安全风险隐患,满足基本居住要求作为农村C级危房改造的第一个任务,对部分承受重量结构(如梁、柱、承重墙、楼板、基础等)或围护结构(非承重墙、屋面)部分会出现险情的,要制定专门的修缮方案,通过结构加固、更换构件、整治修缮等方式排危除患,保障居住安全,满足居住功能。在消除危房的局部危险点后,可根据补助资金及自身资金能力,引导农户对房屋旁边的环境、外立面进行整治。严禁只改观不排危,严禁以C级危房改造为名,擅自加层(含彩钢棚),增加结构安全风险。
对拆除重建的,规环办要引导农户选用《万州区D级危房改造图集》。农户也可委托设计单位或人员设计具有地域特征、富有乡村气息和田园风光的农房。改造后房屋原则上应为灰色或枣红色坡屋面,鼓励用卵石、石块、木材、竹子等当地建筑材料。各村居要扎实做好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的日常监管和指导工作,积极组织建设一批彰显巴渝民居风貌特色的示范农房。
农村危房改造要结合农村人居环境工作,改善农村居住环境。对农村D级危房改造集中安置点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卫生间、对外连接道路、垃圾收运等基础设施,有条件的可配套建设休闲小广场,配置体育健身器材等公共休闲设施设备,房前屋后多种植李子、桃子等果树或开花植物。对D级危房改造散建房屋,要配套完善水、电、厨房、厕所、人行便道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基础设施。C级危房改造在排除房屋建筑结构安全的基础上,有条件的应引导农户对厕所、房屋外观、旁边的环境进行改善,提升农房院落颜值和价值,完善居住功能。
(一)日常检查。规环办及各村居对纳入当年改造任务的危房进行全方位、全过程监管,在选址、建设期间,应落实专人逐户现场指导、巡查改造质量、安全、进度等,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质量安全巡查记录表》。规环办落实1名专职质量监管人员,对危房改造现场质量安全进行巡查、监管;各村(居)要有1名质量监管员,负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行监管。
(二)竣工验收。农村危险房屋改造竣工后,规环办按区里统一制定的验收方案,组织工作人员、村社干部、施工方、农户及时逐村逐户检查、验收和拍照,形成验收意见,并认真填写《万州区农村D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万州区农村C级危房改造质量竣工验收表》。需检查的项目全部合格的视为验收合格,不合格的项目要立即进行整改。在2023年9月30日前,完成自行验收,并申请区级验收。
(一)补助标准。原则上D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3.5万元,C级危房改造每户平均补助0.75万元。D级危房改造每户最低不低于3万元/户,最高不超过4万元/户;C级危房改造每户最高不超过1.5万元(以完成的工程量为主要补助和结算依据)。
(二)资金拨付。采取“先建后补”方式兑现,区财政局划拨50%启动资金,改造完成并经区级验收合格,区财政将补助资金余款通过“一卡通”平台拨付给农户或代建方(需签订代建协议)。
(三)强化监管。农村危险房屋改造补助资金是党和政府保障贫困农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资金,必须实行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补助对象认定时暗箱操作、人情交易、申报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改造资金,坚决遏制在补助资金发放中克扣、截留、索贿,绝不允许改变补助资金用途、截留、挤占和挪用等违反法律法规现象发生。各村居要加大宣传力度,确保每一户危改户充分了解危房改造政策,让其明白补助对象的资格、补助标准、申请程序、资金拨付等规定及要求。
一是按《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保障工作通知》(万州村镇〔2021〕42号)要求做好农村危险房屋改造一户一档资料。二是按乡村振兴局项目入库要求完善项目入库资料。
请各村居于每月25日前将辖区农村危险房屋改造工作进度报规环办,进展情况将纳入各村居年度目标考核。
1.科学选址。农村D级危房改造选址一定要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设计和镇乡街道总体设计。不得在风景名胜核心区、森林公园等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易地选址实施D级危房改造;要坚决做到“一避、二让、三抬高”,(“一避”指避开滑坡地段、危岩和泥石流;“二让”指让开水道(含泄洪道)和风道;“三抬高”指尽量在高坡、高地、高台选址,抬高基脚)。镇乡街道要协助农户选址,确保选址安全。
2.坚持标准。危房改造后房屋一定要满足基本的品质衡量准则,即:选址安全,地基坚实,基础牢靠;结构稳定,强度满足规定的要求;围护结构和非结构构件与整体的结构连接牢固;建筑材料的品质合格;施工操作规范。
(1)建筑面积。改造房屋应进行寝居、食寝和洁污功能分区,设置独用卧室、独用厨房和独用厕所。住房建筑面积原则上1至2人户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且1人户不低于20平方米、2人户不低于30平方米;3人户控制在75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40平方米;4人户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60平方米;5人户及以上控制在125平方米以内且不低于75平方米。
(2)地基基础。应依照房子荷载及地基承载力选择条石基础、混凝土基础、砖放脚基础、灰土基础等基础形式,达到承载力要求。
(3)整体的结构。砖混结构墙体厚度不小于180mm,檐口墙体高度不低于2.8m,砂浆强度不低于M5,墙体转角或连接处每50cm高设置2根长度不低于1.0米的φ7带肋钢筋(连墙筋);对墙体开设门窗洞口的应在门窗洞口上方设置过梁。过梁长度大于1.5m的必须设置砼过梁或钢筋砼过梁;过梁长度小于1.5m的可设置钢筋砖过梁,钢筋砖过梁砂浆强度不能低于M5,内设钢筋不小于5mm,钢筋间距小于120mm。
(4)内外墙面。外墙距地面80cm范围内贴青砖勾白缝,其余外墙面水泥砂浆抹灰后涂刷白色外墙漆;内墙抹灰后,可根据自身的需求涂刷白色乳胶漆。
(5)屋面。坡屋面坡度不低于28度,檩子间距不大于0.8m,正前方外挑长度不低于90cm,其余三方外挑长度不低于50cm;树脂瓦或机制瓦铺设整齐、匀称,安装牢固,搭接严密,檐口安装封檐板且平直,确保在大风、暴雨时无漏雨、渗水现象;平屋面找坡坡度不低于2%,并铺设SBS防水层后,浇筑不低于4cm厚的C20细石砼,确保无积水、明显裂缝等现象。
(6)地面。室内及室外主出入口前方地面(原则上宽度不低于1.8米)应浇筑8cm以上厚C20砼,并确保密实、平整;室外散水及沟浇筑不低于6cm以上厚C20砼,并做好排水坡度。
(7)卫生厕所。必须配套水冲式卫生厕所,厕所墙体及屋面应用砌体、砼或机制瓦、树脂瓦、小青瓦等永久性材料围护、遮盖,厕内地面须铺设防滑地砖,墙面贴内墙砖,平屋面厕顶刷白色乳胶漆,配套蹲便器及给排水、照明设施;厕所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层高不小于2.4米,侧窗大于0.26平方米,厕门1.26平方米(高1.8米*宽0.7米);室外配建三格化粪池(散户三人及三人以上户化粪池不小于0.7立方米,三人以下户不小于0.5立方米;深度不应该少于1.2米)。集中点的厕所及化粪池建设应根据设计图纸建设,原则上化粪池容量≥使用人数*0.21立方米,深度不少于1.2米。
(8)基本生活设施。应配套厨房等基本生活设施,厨房应设置适于农户需求的炉灶、案板,其中案板长度不低于1.2米,并通水、通电,满足居住基本生活需求。有一二级肢体残疾人农户的住房改造要设置无障碍设施,厨房、厕所、卧室等主要活动场所应设置扶手,主要进出通道应设置缓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