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改厕化粪池质量不合格湖南三人获刑并罚金!

发表时间: 2024-01-31 19:32:00   作者: 常见问题   

  2021年9月,吴某1别离以“湖南某生态公司”“湖南某农业公司”名义中标湖南某市2021年乡村改厕化粪池收购项目榜首标段、第二标段。收购合同中规则化粪池质量开展要求契合国家标准。后吴某1与吴某2、邹某商议合伙出售全体三格局玻璃钢化粪池至榜首标段、第二标段的各个城镇,三人各占一股,赢利平均分配。经查,吴某1、吴某2、邹某出售化粪池共611个,出售金额合计638757元。上述化粪池检测为严峻不合格产品。

  涟源 法院经审理以为,吴某1、吴某2、邹某出售不合格产品,出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其行为均已构成出售伪劣产品罪,应予处分。吴某1、吴某2、邹某在共同违法中均行为积极主动,系主犯,依法应当依照其所参加的悉数违法处分。案发后,邹某主意向其所在单位投案,在单位工作人员的陪同下主动到商场监督管理局及纪委监委办案中心承受查询,并照实供述了其出售伪劣产品罪的首要违法事实,应视为主动投案,认定为自首,依法能减轻处分。终究判处吴某1有期徒刑七年四个月,并处分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吴某2有期徒刑七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邹某有期徒刑六年,并处分金人民币三十二万元;责令三人将不合法出售金额638757元退赔给市农业乡村局。

  小小化粪池,一头连着民生难题 ,一头连接着生态文明建造的难题。厕改工程是一项民心工程,是能够为大众处理实践难题,给他们日子带来更多实惠的民生项目,这自身便是大众期盼的工作。本案中,吴某 1等人出售化粪池不契合国家标准,严峻损害了政府形象,让“民生”工程成为了“民怨”工程,具有严峻的社会危害性。 涟源 法院从始至终坚持依法严惩各类制作、出售冒充伪劣产品等事关民生、事关民意的案子,依法加大产业处分力度,让违法者支付沉重价值,全力保证农资安全,保护农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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