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玄武区:促推“六朝砖井”回家

发表时间: 2024-04-05 00:10:04   作者: 水泥盖板   

  “六朝砖井”是目前江苏省南京市唯一在原址展示的砖井,距今已有1100多年的历史,却一度遭遇“被挪窝”。南京市玄武区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最终让它顺利“回家”。近日,该院检察官再次进行现场回访,确认“六朝砖井”已经修缮完毕。

  “‘六朝砖井’变身西洋雕塑!”2019年5月,一则消息在南京市民间传开。原来,位于南京市碑亭巷的不可移动文物“六朝砖井”,不知何时变成了一座西洋雕塑。不少市民在网上留言:千年砖井去哪儿了?

  看到“‘六朝砖井’变身西洋雕塑”的消息后,玄武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第一时间展开调查。调查发现,“六朝砖井”已经被从原址迁移至50米外的一处院内,井深明显变浅,大量古砖遗失或被损坏。

  经查,南京A公司在装潢改造施工全套工艺流程中,未经批准擅自委托南京B公司对“六朝砖井”进行拆移,造成文物本体损毁。但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人A公司称,“六朝砖井”曾因危房改造被搬迁,而后又回迁到原址,早已不属于文物,其不存在文物侵犯权利的行为。办案检察官通过调取书证、档案资料等方式,还原了“六朝砖井”从考古发掘到搬迁保护再到回迁保护、遭到拆移的全过程。“‘六朝砖井’两次保护性搬迁,均有文物部门批准和专业方案指导,并由专业公司采用整体打包方式来进行,未影响文物本体和价值。也就是说,‘六朝砖井’被A公司和B公司拆移前依然具有文物价值,A公司和B公司构成文物侵权。”玄武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沐岚说。

  侵权行为认定了,文物价值如何认定?“‘六朝砖井’被拆移后,砖井高度降低,砖数减少,但涉案砖材不能流通,无交易价格可供参考,难以通过常见的市场行情报价评估方法来确定文物价值损失。”沐岚说。根据相关规定,检察机关能委托具有资质的机构和专家对涉案文物进行检验确定。但司法实践中,法定的鉴定机构往往只对文物的属性和等级作出认定,一般不作文物价值损失认定。

  为解决这一难题,玄武区检察院邀请业内知名拍卖公司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组建专家组,多次召开专家论证会,汇集各方专家意见,最终形成了包含历史背景和文化、砌筑工艺、公众展示、文化教育等方面文物价值损失的综合评估报告。

  根据文物侵犯权利的行为的认定和评估报告数据显示的文物价值损失,玄武区检察院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查处文物违背法律规定的行为,及时采取文物补救修复措施(即制定“六朝砖井”保护展示方案),在砖井原址恢复重建。

  诉前检察建议发出后,该院发现有关部门未全面依法履职,行政处罚对象遗漏了A公司,且在查处B公司时未发现“顶包代罚”行为,砖井保护展示工程亦未启动,社会公共利益未得到一定效果救济。2021年5月,该院依法向玄武区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在法院审理期间,有关部门主动履职,对A公司、B公司违法拆迁“六朝砖井”的行为重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积极督促相关责任主体按照时间节点启动文物修复工作,确保文物整改及保护展示工程按时按质完成。

  鉴于诉讼请求已全部实现,2022年1月,该院依法撤回起诉。2022年4月,该院检察官到现场进行“回头看”发现,受限于专业方面技术水平不足等客观因素,“六朝砖井”的回家之路走得异常缓慢。

  2022年6月,玄武区检察院牵头召开了区文物和文化遗产公益保护联盟成立大会,联盟由15个文博场馆、5个企业、2所高校等共51个单位及个人组成。联盟的成立,让砖井的回家之路迎来“春天”。

  针对砖井的修复还原,玄武区检察院组织联盟的有关专家学者进行检验确定评估,提供专业意见。在专家们的指导下,相关单位对原址修复有了信心,砖井回家开始步入“快车道”。

  据悉,玄武区检察院与联盟成员已开展文化讲座、法治宣讲、联合巡查等公益行动7次,组织400余名文保志愿者将辖区内117处不可移动文物纳入日常管理巡查,通过检察公益诉讼促进文物预防性保护。

  最高人民检察院 (100726)北京市东城区北河沿大街147号 (查号台) 010-12309(检察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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